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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论文资助暂行办法

2014年03月25日 17:01  点击:[]

为了加快校企结合和产学研合作步伐,充分调动我院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,推动我院学科建设与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资助范围

1.在CSCD核心库期刊、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
2.论文第一作者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我院在职青年教师,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。正高和副高职称教师(含内聘)不在资助范围内。

3.研究方向需与我院的科研方向一致。

二、资助类别及额度

1.在CSCD核心期刊(学校图书馆公布的最新《CSCD核心库期刊》)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每篇资助1500元。

2.在中文核心期刊(学校图书馆公布的最新《中文核心期刊目录》)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每篇资助1000元。

3.具体资助一般采用报销版面费的方法。

三、申报与评审

1.符合资助条件的学术论文,由第一作者凭刊物原件申报。

2.初审后,符合资助条件的学术论文向全院公示3天。凡对公示论文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;无异议的,公示期满即可批准资助。

3.对于获得资助的论文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情况,一经查实即撤销资助,追回资助金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。权属问题有争议的,待争议解决后再行资助。

4.本办法从2014年开始实施。

四、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术委员会。

     

 

 2014325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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